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180
機車找到了

車子本身是沒事,但是行李箱內容就很糟糕了,一個不認識的皮包,一隻手機,一堆面紙跟兩個小贈品,一堆文件(****傳單),一盒吃到一半的碗糕,幾個紙杯
帶衰我好奇把皮包拿起來看一下,下場是去做筆錄加印指紋,因為我摸過要排除我的刑事責任所以要給警察做筆錄&留指紋

當警察戴手套把那些東西拿進警局裡的時候還有聊到,說他上次也是不知情摸到(證物)結果連他都要去蓋指紋做筆錄(總之有摸的都要做筆錄排除刑事責任),再警局呆好久等鑑識課的回來才能採指紋



明天PO上來給大家任看看有沒有人被搶或被偷(大東西都被警察拿走了,剩下的垃圾留給我)
舊 2005-11-15, 11:19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