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idoku98
其實當真說起來,DVD電影也可以租回來復製的
所以個人覺得這部份的考量其實無關緊要。
應該是會租音樂CD來聽的意願,比例上並不高這種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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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音樂聆賞期比影片長很多,在租期有限下勢必要複製,但是影片不少是你看過一遍短期內不會再想看第二次
除非是你很喜愛這部片子,想留一份收藏,或是想散佈,不然出租影片備份沒有像出租CD一般的必要性
我很難相信在出租CD在台灣一定會被出租者備份的情況下,唱片公司會在沒有法源的前提默許這種事,台灣的正版消費習慣跟日本根本是處在不同時空裡的
出租CD絕對不會是唱片公司主要獲利來源,只會是額外的收入,而且是要在零售市場有相當獲利的前提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