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sion
這樣對嗎 ? 既然是人家的家務事 , 又把人家的署名公開 ?
相信人家的原意, 並不是想對大眾公開 , 是對其內部同仁發佈!
告訴各位一個觀念:在轉寄這類真實信件時,需事先將相關人名隱藏!這是禮貌!!
樓主他做到了這點!(不過他漏掉了信件中另一人,不小心把本名PO出)
俺的前一工作的主管就是這樣丟掉工作的! 因為他把內部信件轉寄出來給朋友當笑話看 ~
此信一再轉寄到了俺手上 , 俺認出他的暱稱 ,當然也有其它同事也收到...
此事被提報上去 , 也成了他自動離開的原因之一!!
而這封信某些人也收過 , 就是一個應徵者的履歷 (女的 , 自傳寫的很白目的104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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