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xitec
去年的一月四號下午六點三十分~在二二八被幾個痞子攔下來~
硬是把我拉到旁邊~拿走我的皮夾~後來警察出現了~只抓到
兩個現行犯~其他黨羽拿了我的信用卡就跑了~我當時還不知道
信用卡被拿走~隔半小時後~發現卡不見了~馬上打電話掛失~
服務人員說已經被盜刷兩萬多~原本想說只需要付自負額就可以了
沒想到下個月帳單還是照算那兩萬多~打過去問客服人員~
他要我提供證明~當我去找那位承辦的警員時~他告訴我銀行要自己
去跟他們要證明~並不是要求我去拿~
後來警察跟我要了客服的電話~直接打過去叫他們自己派專員到警局
拿資料~不要在麻煩我了~
不過最後還是付了六千多的自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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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咧被搶還得付錢喔?
難怪有人找自己的朋友盜刷然後掛失報案
如果銀行沒有全額都要消費者負擔,那那個人就賺到了....
這些邏輯真是......
早知道被搶還要花錢不如殘殘給他買一顆Pentium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