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34RN3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373
我倒認為無傷大雅。
簽名檔代表著那個人,那個人要展現他的個人風格,我們得到更多資訊來判斷這個人。

越多資訊越好。真的煩的話,乾脆關掉就好了。

立法之後就需要執法,在沒有充分執法能力下立法反而會造成公權力不彰的後果。既然如此,不如不要立法。
舊 2005-11-01, 02:08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34RN3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