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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花雪月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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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miu0311
其實我這樣的發言,骨子裡還是沒道歉∼
不過還是給他台階下比較好,讓事情早點落幕...

感覺上王大改跟沒改沒什麼差異,跟你想法一樣,買主骨子裡還是沒道歉
要是我,給買主負評,外加
直接法院見,不然找人堵他
不過還是給他台階下比較好,讓事情早點落幕,第一次看過這麼白目的買家
 
舊 2005-10-29, 10:2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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