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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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doyang
請注意看一下新聞好嗎??
又是一件標準的標題殺人法∼
看新聞請看完內容∼
不要光看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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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導正金融秩序,行政院金管會發函各金融機構,全面取消信用卡分期扣款機制。剩餘款項消費者需用繳費單逐月繳納,全國數百萬卡友權益受牽連。有卡友不甘無預警權益受損,一怒向消保官告狀要求主持公道。
在大學服務的林小姐,去年7月底在網路上購買某知名三C賣場訂購新力牌數位相機,定價1萬4400元,約定以台新銀行信用卡分12期扣款。
她說,半年多來付款一切正常,但最近突然接獲署名「台新資融公司」寄出的一紙聲明,無預警的告知,自今年3月16日起,台新資融公司無法再接受以信用卡支付分期付款。剩餘的分期款項,需用信中附上的繳費單,每月自行至金融4機構繳款。
林小姐不滿地說,當初購買時已簽署契約,如今,業者怎麼可以片面強行變更付款方式 她認為,台新資融公司此舉,嚴重影響自己消費權益。為此,她附上當初簽署的分期付款申購契約書,以及台新資融公司寄給她的「繳款方式變更通知書」,向台北市消保會申訴。
一個標題殺人
一個斷章取義故意看下段不看上段
比爛的嗎?= =

還是說這位林小姐又是一位腳尾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