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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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男女平權教育,人權教育真的有待加強。
未婚男女打砲
1,我們就不從淫人妻女,或是沒羞恥,或是說違反善良 風俗。。等,的道德倫理角度來看(現在人說這是老古板、不合時宜,跟不上時代,但請注意,妳妹被砲了後被甩了,請不要去砍男方啊)
2 我們就以---兩人都是成年人,都有自主權,法律所保護的行動自由有無受到任何人的限制或強迫---這角度來看(這是合乎法律觀點,及現代人觀點)所以
一,她是你女朋友(你是她男男女女朋友中之一個),她跟她認識或不認識的男人或女人打砲,沒有背叛你感情的問題。別自我膨脹,你算那根蔥?你不是"她老公",只有"她老公"那根蔥有權利說"她背叛他的感情-----這是法律支持的說法。
二,你要獨享她只能跟你打砲的特權,可以啊,請結婚手續辨一辨,辨完後(手續辨好前十分鐘,她還是有權跟別人打砲,而沒有背叛你的感情),你就是那根蔥 了。
三,你不喜歡她有時---時間都約好了又遲到或不到,逛街喜歡亂買,跟別人打砲、、、等等,這讓你覺得很難過,覺得被背叛,那你可離開她啊,分手啊,不要再當朋友啊,你有完全的自由、完全的自主權。她不能限制你。
四,雙方都說好了,除了雙方,不能再跟其他人打砲,但她還是跟別人打砲,這樣法律上她也沒有背叛你的問題(你們結婚了嗎?),道德上她也沒有背叛你的問題,(限制人身自主行動權是更不道德的)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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