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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nsa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4
樓主的行為很明顯已經觸法了,在網路上任意公佈它資料.如有受得motoloroto的允許就另當別論.
故且不論motoloroto大大的行為,而論你的行為雖然"理"直氣壯,但用的方法,未免不對了
如果樓主覺得自己有道理,可以用其他對自己有利的方法,何必在網上"公開資料"呢?
有時旁人的話可以當成建議,可以當成參考.
(樓主不需要對我的發言,作出回應,純路過)
舊 2005-10-22, 03:0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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