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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dodo5
乾脆廢除導師制度, 學校補習班化, 校規也一率廢除, 一切一法律行事, 老師和學校也樂的輕鬆, 不過到時出事學生和家長就知道事情大條了, 而且無法挽回!

我也滿贊成廢除校規
一切法制化
只要犯錯一率法辦送少年法庭
舊 2005-10-21, 02:36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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