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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xpdow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497
引用:
作者fugitive
您應該在面交時當場清點配件,您也必須負責任,在網路上公開他人聯絡電話也不厚道••。

看來你沒能力分辨對錯的程度
雙方交易,賣方不論是文字上或口頭上的承諾都必須做到,沒做到
是觸法,如果我有錄音,他可是百分之百犯法,而我的疏失只是
因為太相信別人,沒有仔細研究東西而已,市面上產品百百種
我怎麼可能有時間全都瞭若指掌,買方當然可以透過詢問的方式
來了解賣方的產品
舊 2005-10-21, 01:1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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