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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472
引用:
作者hufun
遇到學生打架我只做兩件事情
一 報訓導處
二 通知家長
雙方家長自行到校協調
協調不通通知警察到場

就是這樣一切以法為依歸
不要以為我說得誇張
現在很多學校都是這樣

這樣最好,我支持,那你在不爽啥???
我罵的是愛自己搞,粉飾太平
然後搞到學生被欺負到留連校門口兩次黯然轉學
欺負人的安穩畢業沒大過沒留查,被欺負的兩次留連校門口黯然轉學
難道要說是因為那學生該死,
因為他學不會[如何跟流氓相處--如果你不想轉學]這一課所以活該被欺負??

往上報是學生的責任
權力怎麼用要看老師
事情鬧起來老師又怕上新聞沒頭路自己搞,
(或者我讀的那間學店特別點啦...)
最後都是加害者比較爽
被害者黯然轉學
你還會不會報??
 
舊 2005-10-20, 09:47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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