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szd
往上報是學生的責任
權力怎麼用要看老師
事情鬧起來都是加害者比較爽
被害者黯然轉學
你還會不會報??
長溝通時會不會直說那學生我管不動,看你是要報警還是請你學生忍忍??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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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你大還是法律大??????????????
在法律面前老師永遠被要求高道德
在道德大帽之下你認為老師自保有錯嗎?????
沒錯吧! 道德有缺限嗎? 這很難說
除非你跟老師感情好
不然哪個老師願意替你出面?
你不是要講人權跟法律嗎?
那在人權跟法律前面你認為教師算老幾(抱歉 用你聽得懂的話跟你說)?
因此很多教師退而求其次先保護好自己是沒有錯誤的事情
所以不要使用義憤填膺的說法講得好像所有的老師都罪該萬死
當道德不能保護教師的時候
教師當然會保護自己為先吧
以法律為最高指導原則
法律不能做的事情
你叫老師去做
是要他自己去自找麻煩嗎?
要怪去怪教育部不要怪錯對像了
遇到學生打架我只做兩件事情
一 報訓導處 : 兩個都記過
二 通知家長 : 家長不來由訓導主任上場 我在旁輔助
通常會三到四次的協調
如有一方家長總是不到
就會由被欺負家長一方自行打電話解決
雙方家長自行到校協調
協調的好陪錢道歉了事
協調不通通知警察到場或上法院
這是最糟的結果因此在協調過程中
還有很多詳細的細節
學生之間的溝通
家長之間的溝通
校內的合作
校外的教育單位
老師不必去淌無謂的事情
就是這樣一切以法為依歸
因為外面現在就是要教師以法為依歸
做的事情是對的但法律你站不住腳
你就是錯的一方
不要以為我說得誇張
現在很多學校都是這樣
要我帶隨手禮上學生家去協調
幫幫忙
又不是我打你家小孩
況且處理得不好還會連帶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