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去的漫畫出租店突然貼上"內部整修"的字條,
當下心想:烙賽,這不就是要關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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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預繳耶.........哇靠
一直找不到人,幾天後,字條又更新,
內容重點:因不堪警察悲悲長期照顧,只好關門....
正在疑惑時,書商甲主動跟我提到,
做這行的幾乎都會背負"妨害風化"的前科,
那我就問他拉,不是有符合新聞局規定嗎?為何還被抓?
他的回答:新聞局說你合法,但警察就是有辦法用"妨害風化"辦你,
還嗆聲說:不然你不要做.......

,甚至還有跨區來辦你的......
基層警員真的為了業績,做到這種地步?不去抓小偷,來搞這個?
我真擔心以後出租店都倒光了...........
PS:據書商甲所說,嘉義有一條街,裡面有間大店都做A的,但從沒被抓....(因為有人罩)
請問住嘉義的朋友,真有這家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