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被老闆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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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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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shtse
告是可以 , 只是工作可能也不保 ...

不然跟老闆商量一下 ,
自己將婚假切割 , 先請兩天假 進公司處理事情一天 ,
接著度蜜月一星期 , 這就有點麻煩了 ...

總之 , 山不轉路轉 , 自己想法把事情帶回去做 或 分割婚假點放囉 ...

男生蜜月品質不佳是無所謂
女生可未必接受這樣的待遇
我大學同學(男的)約十二年前和老婆結婚沒有度蜜月
被老婆念到現在
如果不想為了蜜月品質不佳問題被念一輩子
我建議是花錢消災好好度蜜月去吧
舊 2005-10-14, 05:0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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