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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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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thc888
其實我所要說的是"為何已經繳清欠費,賤飽菊仍然行文給執行署強制扣押"
欠費1年多,我總共分12期(扣除當場繳納利息剩11期)
我也知道如果有其中1期沒有繳納,會自動視為到期,必須一次把剩餘的款項繳完
所以我每期都有繳,而且收據都有留存
但是93年12月繳完最後一期,事隔6個月居然收到欠費到案通知

你途中有沒有其中一兩期超過個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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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女友請進 找工作請進
舊 2005-10-11, 04:1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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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