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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c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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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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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班主任
可是他說他有辦分期
然後繳清後半年收到執行處的通知



呼叫樓主...

其實我所要說的是"為何已經繳清欠費,賤飽菊仍然行文給執行署強制扣押"
欠費1年多,我總共分12期(扣除當場繳納利息剩11期)
我也知道如果有其中1期沒有繳納,會自動視為到期,必須一次把剩餘的款項繳完
所以我每期都有繳,而且收據都有留存
但是93年12月繳完最後一期,事隔6個月居然收到欠費到案通知
舊 2005-10-11, 04:00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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