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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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班主任
可是他說他有辦分期
然後繳清後半年收到執行處的通知
呼叫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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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分期是說繳之前一年多沒有跟公所保
所必須繳欠下的錢,要用分期付款(1年來計算604圓x12+利息應該在8000-9000之間)
就好比您家電話沒有繳錢被斷線了<-過一年以上了,是不是要重新繳錢
才會復用,但是有些人就問復電話的錢,可以不可以分期繳
那個失業到有工作中間是不是有段時間啊<-那段時間也是以1個月計算(不管您是不是只隔幾天,很多adsl isp也是這樣計算異動的或是解約的顧客的)
很多人就是這個失業到有工作中間的金錢不是很清楚的
(因為很多人沒有離職後馬上去跟公所的保)
類似文章在78區出現蠻多次了(很多都是不知道離職後要馬上去公所辦理
去跟公所的保<-一般公司只幫離職員工保到離職那個月份,其他時間等於不在保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