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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hl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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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4
今年5月中時,小弟電腦借給不是很熟的朋友,結果他連夜把我的電腦搬走了(我租雅房,他住我隔壁),去報警時警察根本不太鳥我,居然還要我自己去找徵信社,這就是我們人民褓母的品質,難怪治安這麼差。

PS:電腦還是沒找回來,只有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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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阿!!讓我中頭獎吧 ><"
舊 2005-10-02, 05:0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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