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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ng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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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692
引用:
作者WJC
老姊的大學室友
出社會結婚後,家裡被小偷拜訪過兩次
第二次 不知死活警察吃案,敷衍了事.
結果當事人 打電話給警察局長 詳細說明一下狀況. 看他要怎麼處理
隔天警察局長親自拜訪 道歉,希望不要將事件弄大.
為了不為難局長,加上往後有點合作關係.也就小事化無. 後來該名警員被調職.
因為 當事人夫婦都是員林 檢察官!!!
說真的如果只是平名老百姓.也只能無奈


應該是管區吃掉沒報上去,各分局的三組一定都認識檢座........(函送移送都會遇到)
其實檢座跟三組的關係比想像中密切
不過媒體都會說檢調...
特殊案件調查局才會介入,不然一般調查局的獵物是警察
舊 2005-10-01, 08:06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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