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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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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9
老姊的大學室友
出社會結婚後,家裡被小偷拜訪過兩次
第二次 不知死活警察吃案,敷衍了事.
結果當事人 打電話給警察局長 詳細說明一下狀況. 看他要怎麼處理
隔天警察局長親自拜訪 道歉,希望不要將事件弄大.
為了不為難局長,加上往後有點合作關係.也就小事化無. 後來該名警員被調職.
因為 當事人夫婦都是員林 檢察官!!!

說真的如果只是平名老百姓.也只能無奈
舊 2005-10-01, 08:0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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