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引言全刪,要看引言者直接向上找本文)
我想要釐清一件事,下載行為不是消費,是竊盜行為。不要把小偷跟消費者混為一談
所以唱片業者要對付的是小偷,他可以報案或是控告小偷,目前智財法可是明定散佈有罪的。
但唱片本身賣得好不好,絕大多數是消費者想不想買的問題,一個沒人想買的專輯,就算你把天下的小偷抓光了還是沒人要買。
這就跟大賣場一樣,你要做好客戶服務消費者才會來消費,但另一方面也要做好防盜保全的措施。
事實證明,目前業者用的防盜措施(CCCD/DVD分區等等),不僅防不了小偷,反而防到了消費者。這就像一家賣場在門口搜消費者的皮包,小偷卻從後門進入一樣,方法錯誤了啦
以現在網路下載的時間都是在發行前,也就是說這根本就是工作人員流出的,為何到現在為止都抓不到一個人  ,電影唱片業監守自盜的現象怎麼會這麼嚴重
最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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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必,消費者不是小偷,但小偷還是可以兼具消費者的身份的。
大賣場裡來來回回的眾多消費者,誰能保證過幾天他不會變成小偷?
至於防不防的了,那完全是兩回事,難道說因為憑國軍的戰力,對岸打過來我們決撐不過幾天,所以我們乾脆就不要當兵算了?事實證明,就算明知防不了,但新一代的DB跟HDDVD也照樣會有比DVD更強力的防烤技術。
另外這世上絕對不可能會有,沒人想買的專輯,當然也就談不上就算你把天下的小偷抓光了還是沒人要買這種事。
要是今天國內音樂每首歌都是經典我也不相信所有人都會買正版。
要是今天國內音樂每首歌都是垃圾我百分之百肯定還是有人會掏腰包把那個歌手的專輯全部買齊。
而工作人員私下流出的影片,那跟本跟討論無關,除非那是電影公司老闆流出去的那我就沒話說。
至於說你買不買二手CD,那是你個人的問題,既然你只會買你覺得值得的唱片,貴點也無所謂,那降不降價其實跟你無關。我只是說明要買到200元的CD其實不難,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