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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et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士林劍潭
文章: 460
我同時覺得你和李敖用語都很粗俗 ,不會因為他是大師就不粗俗
言論自由是不能這樣濫用的
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ples/speech.htm

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它不是絕對的,不能被用作暴力、言語文字誹謗、煽動顛覆或***穢言行的理由。 因此您請neitia脫掉褲子我認為已經在猥褻的模糊地帶了

不好意思 按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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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捷運裡 架拐子,偷跑,暴力搶座位的歐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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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9-25, 09:3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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