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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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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那個媽媽或許腦袋有可議之處,但是原來你去過她家對這老人家說給她女兒一點自由這些

話...

我覺得你已經熱血過頭了.

年輕人富有同情心有正義感是一件好事,但是要分的清哪些是馬路上的不平事,又或者是別

人家門一關,外人根本無置喙餘地的事.

也許你覺得你態度良好說話婉轉,可這在老人家眼裡不這麼認為的.

不要說你,連那個所謂的男朋友也沒資格外加沒權利對他母親這麼說.

法律不給"男朋友"任何名目保障,"男朋友"不需盡任何義務,也沒得行使任何權利.

如果男朋友跟"丈夫"兩個字一樣,有名有份,那還不簡單,直接帶走就是了.

問題是,你跟那男的,只能替她著急,卻不能也沒辦法幫她.

因為她怕母親傷心,又怕被打.可是,在那些只把愛情看在眼裡的"不孝男女"眼中,那...根本

就沒啥麼嘛~
舊 2005-09-24, 12:1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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