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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chan201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892
引用:
作者SYBASE
其實員工提專利的確會有這些問題在, 到時候要轉公司, 連自己研發的東西都沒了~

之前非常有名的一個案例是日亞公司與離職員工中村博士互告一案

大家都知道藍光LED之所以可以成功進而製造白光LED, 中村博士的研究居功厥偉

也使得日亞在LED產業獨領風騷

不過當他跳槽的時候, 問題就來了, 日亞主控中村的研究是在任內發明, 全部為日亞財產

那時候鬧蠻大的

您辛苦了! 小弟還在學校, 但是跟專利事務的人打過不少交道就是了(跟我們合作的專利事務所不知道為啥, 感覺撰寫員有點笨笨的...Orz)


沒錯啦!
小弟最不爽的就是,(鄙人的公司)專利財產是屬於公司的,員工不能share。

也對啦,專利裡有部分是依據公司的資源(人力物力機台..等)所產出的研發成果,
但員工個人的創意呢?
研發成果明明就公開擺在那裡,為啥(公司裡的)別人就是沒有將他轉化成專利的"創意"?

鄙人公司嚷著若專利成果一旦量產,或專利有實際利益時,原始提案人也分享百分之幾的利潤。但叫了幾年,還是沒動作,專利財產永遠是董事長的.....
在這制度下,專利提案人每題一個案件,等於放棄自己的一個創意,(雖然有頒發獎金)
這叫提案人不提蟑螂垃圾,要提什麼

嘆!
舊 2005-09-21, 11:3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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