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音樂可以讓人看到更多好的作品.....
1.大家談了沒完沒了的 支持正版 買正版 可以讓創作者 更去創作?
這個論點 適用美國有聲出版業。不是台灣。我的工作圈跟一缸子人都是搞創作的....但是 好奇怪耶....他們並沒收到銷售紅利耶,
一個個拿了微薄的酬勞 ,正版銷售高低 都沒有關係。
2.至於去支持國外的產品的正版....我覺得沒那必要。因為那些創作者 跟我不認識。喜歡那些東西,以最快的方法得手就好了........
PS:我收集兩千多張 搖滾CD 全是國外正版的。我收集生涯開始的早.早期根本買不到任何其它版。現在我也不反對
喜歡音樂的朋友是不是正版...大家開心就好

我只覺得懊腦 以前為啥有現代這樣多的途徑搞音樂

ps:好像有網路後 我也沒買過 CD 了...因為我喜歡 想要的 甚至絕版的我都有了正版..也是種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