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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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看來多數人真的都沒有正確的法律觀念。
到目前為止,依照開欄網友的敘述,目前並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存在,開欄網友也沒有任何刑責。
因此開欄的如果有看到這裡,請大膽的向父母坦白。因為至少多數人都說對了一點,把孩子拿掉不是一個好方法,如果只是因為怕父母責罰而出此下策,會讓您後悔一輩子的。
所以請鼓起您的勇氣,向雙方父母坦白,也為您的女友負起責任。
至於刑法墮胎罪的部份,因為多被優生保健法架空,所以目前只剩下違反懷孕婦女意思的墮胎行為有處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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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說女友17歲,按理說,如是虛歲,仍可能不滿16足歲,可能吃上官司。
若滿16歲,雙方皆出於自願下發生,只要不要誘拐女友離家出走,則就不會有官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