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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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網路科技的進步是時代的洪流
不管花多少錢去告人,抓盜版,到處宣傳不用正版的人都是可恥的
上以都是螳臂擋車的行為
光是隨隨便便走進一所大學,檢查手機,隨身碟,mp3隨身聽,電腦
就可以告到一所學校直接在學校四周加水泥高牆,學生們直接唸書邊服刑了
如果唱片業真的被盜版給打敗,那麼王心凌兩年發三張專輯難道是在做慈善事業?
但是在此聲明,"盜版絕對不是合法且不該有的行為"。
飛機的發明,雖然讓渡輪的行業受到衝擊,卻讓航空業發達
vcd的發明,雖然讓錄影帶的行業受到衝擊,卻讓vcd相關的產業發達
適者生存,唯有找到出路的產業會在下一個世代繼續生存下去。
人家kuro都能把p2p技術拿來當販賣收錢了。
為什麼富可敵國的媒體業者,不研發新形態的 授權影音技術 讓產業生存下去
還是說 這些業者的如意算盤 其實是開律師事務所,整天告人來賺錢 會比研發來得快
這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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