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網路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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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p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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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netwalker
勸發文者,若是在網路上認識的人,想要當男女朋友的話.....
請"正常"交往一陣子(四、五個月)之後,再進一步到男女朋友的關係!

因為我們家中的親友有慘痛的經驗。

............


my god..........還真有這種事啊.......
舊 2005-09-19, 07:2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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