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zch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52
其實我覺得一開始劇本應該就有問題......

簡單第一個例子, 一開始那個代書說房子佔地200坪, 室內75坪... 稍稍有點概念的人大概看一開頭房子的遠照就可以猜測出來這房子至少室內有500坪不止...... 當場就是胡扯......

第二個例子... 當初發生慘劇後, 房子的繼承人應該是陸弈靜演的阿姨, 以當年發生慘劇時陸弈靜已成年, 如果沒在慘劇發生後兩個月內拋棄繼承, 房子就是她要繼承了, 繼承之後也不能拋棄, 除非以贈與的名義才能轉手給張大鏞.... 如果當初陸弈靜有拋棄繼承, 那那個代書找張大鏞回來繼承找了15年之久?? 法院公告繼承的時限一般是六個月, 依常理來看, 如果陸弈靜當年就拋棄了繼承, 這棟房子早該收歸國有了......
舊 2005-09-19, 03:12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zch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