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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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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6
引用:
作者幻影
其實你們都忽略一點了.........
接受訪問的校方人員有說.....校規裡有規定....遲交是要處罰的
小過一支
那出納還說我是為了不要讓小孩有汙點才這樣做的

這是神麼社會??這是神麼國家?這是神麼學校??
居然校規明定遲交學費要記小過一支

靠..........................


小過一支?

畢業以後才發現, 在求學階段, 所注重的警告, 小過, 大過, 根本都是個" "(自己填)......
出了學校, 誰還管這個東西. 又是一個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例子.


當然, 這個制度注重的不是紀錄, 是榮譽心的養成, 可是, 交不出學費被記小過, 是不是已經扭曲了這個制度? 父母未繳學費, 算帳到子女身上, 算不算是另一種的"父債子償"?

被沒有榮譽心, 羞恥心的行政人員, 訂出的無恥內規, 罰寫的父母們, 是不是可以要求, 罰寫一遍, 該行政人員就記一支警告, 三大過集滿, 回家吃自己的?

這樣應該算是公平吧!
舊 2005-09-16, 02:19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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