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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效應? 男子昏倒運動場無人理 延宕就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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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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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
惡蟲
你搞不懂,當然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對方違規,不代表自己就無過失。
事實上多數的交通意外中,都是雙方均有過失的,因此即使對方違規在先,但是對於車禍發生沒有盡到相當之注意義務,當然要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還是惡蟲兄一語中的,重點就是在這了,什麼量力而為?什麼叫專業能力?就是法律專業能力了,
你要是搞不懂法律條文,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還是鼻子摸摸,一邊涼快去,因為法律是保護
懂的人,而不是善良的人!!雖然有點酸....不過我想是事實..........
2005-09-07, 09: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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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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