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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nomad
你才在搞笑吧?
還是你根本不出門的 ?

我的親人就有人曾因為撞傷違規穿越馬路的人而賠過
而且這種判例多得是
我不敢說百分之百法官一定會判賠
但是,絕對會有法官會判賠的
責任在誰?? 那不重要
而是台灣的法官對死亡、重傷之類的多會要求駕駛賠償
老實說,我搞不太清楚這叫 "無過失責任" 還是叫 "道義責任"


你搞不懂,當然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對方違規,不代表自己就無過失。
事實上多數的交通意外中,都是雙方均有過失的,因此即使對方違規在先,但是對於車禍發生沒有盡到相當之注意義務,當然要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舊 2005-09-07, 09:11 PM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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