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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620
Question 請教兵役體位的問題,請各位幫忙看一下,謝謝.

小弟今天收到替代役的入伍通知,入伍日期是95.09.22,

小弟是因為視差400度,因此體位判定為替代役甲等,

但小弟看了一下入伍通知的單子上面註明若對體位判定有異議或體位有變化者,可申請複檢,

小弟想說看可否再檢查一次,將體位降至為替代役乙等,小弟並不是想逃避兵役,而是家中經濟

並不是很好,有些許負債,目前經濟支柱幾乎都是兄長在負擔,想說把體位判為乙等,盡快當完

兵回來幫忙負擔家中經濟,

若小弟想以視差方面下手,請問各位,視差多少才能判定替代役乙等呢?

入伍通知上面註明"得具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向鄉公所兵役主管單位申請複檢"

那小弟應該去那一間醫院檢查呢?還是任何一間都可以呢?

如果拿了診斷書向公所申請複檢,會不會還沒等到複檢日期就被抓去當兵了呢?

請有經驗的大大告知,謝謝
     
      
舊 2005-09-06, 11:0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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