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lan0888
你好會凹啊..好強啊, 只要有不利你支持對象言論, 馬上扣個不知誰說謊的帽子.
鄭淑勻是玻璃娃娃理事長, 有必要這樣說謊?
兄台, 網路亂幹筆戰隨便你, 但是不要失去基本的人性.
當然如果你是住三峽又在賣電腦又剛好姓顏, 那麼你的言論大家都能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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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怪了,人人平等,如果說憑什麼要相信鄭淑勻說謊,那我又憑什麼要相信顏家會說謊?更何況你沒有發現兩造說詞其實不衝突嗎?
OK,我這樣講好了
今天如果說假設我是當事人,我不知道死的家人的真相為何。
到底是因為意外,還是因為有其它原因。
而校方的態度又很不好,當然好不好是個人認定
我為了要求調查真相,以民事訴頌(賠錢)來當要脅的籌碼
逼校方來正視問題。
這是不是可以構成,本意不在錢的條件?
提出告訴只是要逼校方重視他們,
但刑事已經判無罪,所以只能判民事有責
民事訴頌最多也只能賠錢,難道還勝訴了把校長抓去關不成?
憑那一點證明這是死要錢?
在經過幾次和顏家溝通後,顏家態度有所轉折,表示不再執意索賠,也不會向陳同學拿任何一毛錢
既然訴頌也勝了,公道已經討回,當然態度會有所轉折,要溝通也不能一次就溝通好,爭取求償的權利,只是求一個公道,不見得就一定會索賠。憑那一點證明,他的『本意』就是要錢?
但如果說校方的態度仍然強硬的話,那索賠就是顏家用來爭取公道,處罰校方的工具。但索賠之後也未必會拿來用。仍然無法證明他是死要錢呀。如果他拿了索賠的錢全捐出來呢?你們是不是就會閉嘴了?
在網路後面不爽亂罵也隨便你,但資訊不足未審先判,未證實未發生的事,就胡亂憶測,最好這些都很有人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