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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衛生署健保監理委員會昨天討論健保法修正草案,其中二代健保規定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第十三次起可能不再給付,及居家照護者須加重百分之十的部分負擔,引發病友和醫改團體抨擊,認為健保改革只考慮改善財務。
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指出,十年前健保上路後,健保法就訂有萬一健保面臨財務危機,病人一年看病第十三次以上要自費,但基於健保社會保險的角色,始終未實施,不過據健保局(新聞、網站)統計,去年國人平均看病十五次,因此將原列施行細則的這項規定,移至健保母法條文。
陳時中強調,二代健保上路後,不見得會實施一年看病第十三次以後就得自費,例如慢性病患者或罕病患者,可能一年超過十二次,未來仍會訂出一個標準。
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滕西華指出,這次健保法修法,看來都是以財務為考量,尤其是居家照護病友要自付百分之十的部分負擔,對於中風或臥床等弱勢病患十分不公平,等於是懲罰病人。
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也說,根據二代健保的內容,等於是把民眾推上火線,幾乎看不到改善醫療品質的部分,希望衛生署能以更專業公正的立場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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