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Lightbulb

引用:
作者beyand
給 Hero6150 和 beyond:
我們一起推翻他 好不好?


1523兄,請恕我直言。
我覺得基本上站長對你停權,只是在"依法行政"而已。
當然這裡的"法",本來就是站長自己訂的,畢竟PCDVD本來就是在他主持下的論壇,所以他當然有權利訂下屬於他自己的遊戲規則,並以他自己個人主觀的判斷,去處理來他站上所有會員的發言與一切行為。
換言之,我們既自願來PCDVD註冊發言,本就應遵守這裡的遊戲規則,而如果我沒有認知錯誤的話,則這裡的規定裡(不成文規定?),有兩點是很重要的,就是,

1.政治區文章嚴禁跨區發文(包含帶有政治意味的所有主題,簽名檔等。)。
2.意見反應區嚴禁發生爭吵。

所以在這個主題上你雖然是出於善意的檢舉tw2007的惡行,但你的做法卻是將tw2007的簽名檔給直接PO在意見區當標題用,則如此一來自然違反了以上的不成文規定。
因為是這樣,所以我想站長才會決定將你停權,因為既然是"依法行政",則PCDVD的"法",自然就應該對任何人都一體適用,而不能有任何偏頗,否則如何能服眾?
至於你及其他網友有人會問,那為什麼tw2007反而不用停權?原因很簡單,因為tw2007的行為再怎麼惡劣,他都只有在政治區裡面搞(而政治區好像是被站長界定為本站的"吸煙區",算是本站的"治外之地"??),而不會將其帶出政治區。如果有機會你看到他以這樣的簽名檔敢在別區PO文,那你自然可以按檢舉,我想屆時站長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將他停權的。
而反之,只因為tw2007至今仍未"違反站規"(不論是成文還是不成文),所以他既未犯錯,自然既使是站長,也無法動到他分毫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
My Blog
舊 2005-08-24, 10:57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_g_h112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