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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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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傘...打火機 原子筆 這類小東西無所謂測不測人心....應該算是半消耗品,我掉那些東西根本沒往心裡擱過。
我曾經到超商買東西..突然下起大雨走不了。站在門口等雨停....
店員: 先生...架上的傘妳先用吧...是別人掉了好久忘拿的..........

我曾經坐計程車掉過五次以上的貴重物....有四次都找回來 。裝在箱子裡四十萬價值錄音母帶..名貴照相機..音響擴大機 等等...撿到這些 東西的人要找失主的心情跟我一樣急......唯一一次沒找回來的是,,我根本忘了在哪掉的...........
ps: 我以前交不少女朋友被偷....多半沒找..都是自己逃回來的
結論 :台灣至少還是有公德心..
舊 2005-08-20, 11:51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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