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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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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以後出事直接叫法官出面解決 , 緊急呼叫發出後 30 秒內法官還不出現解除緊急狀況 , 一律以陣前抗命怠忽職守論處 , 就地槍斃不得抗議 .
2005-08-19, 08:1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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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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