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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決定把女友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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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54
引用:
作者
汗味站警
媽的,我一個月也不過3萬出頭,
要寄一萬回家,要給她一萬還卡債,剩下的錢原本是跟她的共同生活費,
而這剩下的一點點可憐的錢,卻還不夠買她要的那個皮包,
那是要怎樣?...接下來的日子喝西北風嗎?還是把她堆入火坑?
她住台中,在台北上班,卻都可以幾天不回來.反正她有地方睡,....轟出去!!
氣死我了!!氣死我了!!不知分寸的女人!
好人幫or去死團的報名表在哪買?
我看過朋友的實例
給錢給禮物最後還是分手∼
基本上你已經人財兩失(還卡債~唉)∼
想清楚∼在做決定
2005-08-09, 09:09 AM #
141
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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