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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決定把女友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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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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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汗味站警
媽的,我一個月也不過3萬出頭,
要寄一萬回家,要給她一萬還卡債,剩下的錢原本是跟她的共同生活費,
而這剩下的一點點可憐的錢,卻還不夠買她要的那個皮包,
那是要怎樣?...接下來的日子喝西北風嗎?還是把她堆入火坑?
她住台中,在台北上班,卻都可以幾天不回來.反正她有地方睡,....轟出去!!
氣死我了!!氣死我了!!不知分寸的女人!
好人幫or去死團的報名表在哪買?
卡債要你出
憑什麼?單這點我就認為該早一點轟走
要不要發你一隻稻草人釘著洩憤啊
停損殺出,恭喜恭喜。
__________________
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2005-08-07, 09:13 AM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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