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eoatx
恕刪
我主要想知道的是....
要是上一代不爽給某位子女或妻子"一毛錢"
法律上可以辦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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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行,有特留分的問題
特留分:係指必須保留給遺產繼承人的遺產之一部分,也就是繼承人應享有遺產分配之最低限度
可說是法律賦予遺產繼承人之保障,不受移贈之侵害,且遺囑之內容亦不得侵害各繼承人之特留分
不過生前的贈與不受這個限制,就是說假設辜老在生前以贈與的方式把財產分給子女,而讓遺產價值=0的話
那現在那兩個吃相和長相都難看的女人再怎麼鬧也沒辦法拿到一毛錢
只不過,前提是要法律承認那女人確實是辜老的子女(光是有血緣,法律也不見得承認喔)
應該是這樣沒錯啦 有不對的地方請各位大大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