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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atx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好奇問一下......
要是事先有立遺屬....
辜老可不可以"任意"分配身後財產?
例如:
假設有3子2女和私生女一
30%給老婆
30%給二兒子
15%給大兒子
10%給三兒子
10%給大女兒
5%給二女兒
私生女遺屬上"註名:不給一毛錢或是排除繼承權"

那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還是每位子女享有一樣的繼承權都各分得6分之1?

我主要想知道的是....
要是上一代不爽給某位子女或妻子"一毛錢"
法律上可以辦到嗎?
     
      
舊 2005-08-04, 09:58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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