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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greg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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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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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ggregate
要認祖歸宗並不是這麼簡單,當初章(蔣)孝嚴既有先例
大概有分三種情形可以認祖歸宗,至於專有名詞要查一下民法...
一、小孩在七歲前,可提出訴訟,dna符合既成立... 也就是七年內要提出,七年後此認祖方式失效,但仍有變通方法。
二、小孩成年時(滿20),兩年內向法院提出,亦可成立,期限內未提出,此認祖方式失效
... 但如果兩項都不成立的話(張女已39歲),就採第三種方式,也就是當年章孝嚴認回蔣家的方法
三、小孩在成長過程中,父親皆依按期給付生活費及各項支出,舉證屬實亦可認祖....章孝嚴小時候曾有一位王將軍,每月會送錢到他們家...據悉是蔣經國指示,章孝嚴才得已回蔣家!

解釋的可能不是很專業,大致意思是這樣
但前提都是dna要同就是了啦....


【中廣】
由於根據民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繼承權必須要經過認領的法律手續,不過,由於辜振甫生前並沒有認領過張怡華,加上請求強制認領的時效,已經超過了,因此,張怡華即使真的是辜振甫的親生女兒,要取得辜老財產繼承權,也很困難,所以,鄧家母女才會要求辜家要先簽協議書,試圖藉由這樣途徑,取得繼承權。: 李永然也表示,即使鄧香妹母女日後主張,辜家曾經有撫育過張怡華的事實,辜家方面也可以拿出民法的相關規定,加以反駁,因為,10多年前,張怡華早就已經成年,因此,辜家即使有拿錢給鄧姓母女,也不能算是有自幼撫育的事實、要求法院視同認領。
【中廣】
時效過了,自幼撫的事實也無法成立,難怪鄧香妹會要求先簽協議書
如果只是要認祖歸宗的話,有什麼好簽的,回家是天經地義的事…
現在搞的死要錢的樣子,讓我看不起他們兩個
 
舊 2005-08-04, 04:4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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