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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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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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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ob0123
誰說美國就可以惡搞,太多次就會被當成拒絕來往戶,店家根本不賺你的錢,不賣你可以吧!


基本上,『消費』是一個相互的行為,由買方和賣方組成,如果雙方都心懷惡意,想要亂搞,那也不用玩了,幾次之後,大家都會互相知道對方的底細 ,根本不可能達到交易成功的目的。

其實不用到美國,我就這樣幹過了,幹~~~~死嘉工的笨蛋學生
     
      
舊 2005-07-25, 01:5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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