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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Advance Member
 
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lioushen
除非你可以舉證他超速 , 否則你轉彎車不禮讓執行車先行 , 這就是你的不對 ,
且 , 撞擊的位置是你的車頭 , 以及他的車身 , 代表是你撞他 ...
再怎麼看 , 都是不利於你

舉證不困難,地上煞車痕就可以了,不過老話一句 "沒圖沒真相",可不是我不照相,是那位騎著機車來的警察伯伯,說他還要趕場,就叫我簽名認帳!
舊 2005-07-15, 04:40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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