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好像太多人都用"報仇"的觀點來看待這件事情了
少年確實很囂張也讓人看了很想揍 不過還是不能抹滅警察的過當處理 少年都已手無吋鐵的被"帶"到旁邊了 而那個載未婚妻探班的便衣員警還有需要在拿著那支手槍晃嗎 ?尤其在那麼多支援警力已到達現場控制住場面 少年應該也無法在去自行開啟置物箱的情況支下 那支手槍早該收起來了 而不是在那裡走那個屌樣還邊拿著槍 如果少年還具有危險性 那名員警應該是很正經的把手槍指向少年 而不是手槍指著地上隨著走路時手的擺動在那裡晃阿晃的屌樣
再看新聞的時候 我好像看到一個沒穿警服身材略胖的人在那邊面對著鏡頭微笑 感覺好像是再裝可愛還慢慢移動位置想搶鏡頭 漫有趣的
到最後看到那名員警在解釋當時的情況時 他說沒有打他 我也沒有看到他的腳有碰到少年的身體 不過以新聞畫面來看 極像有碰到. 都已經是少年了 還會怕別人大力採地板而發出的聲音嗎? 會不會多此一舉 不過也有可能喔 他踩下去的時候 少年還有往後閃喔 幾個警察全不怕 甚至拿槍也不怕 就怕採地板
小弟有朋友在當警察以及民防 經常協尋及臨檢 聽他們說 如遇到想逃避臨檢他們會盡全力去攔下來 但也不會說攔下來後還施以拳腳相向的 如果剛好抓到通緝犯嘿嘿!! 獎金只有3位數= = 說真的 少的可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