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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n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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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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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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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unle
第一個感覺就是很爽
那種小子就是該揍
管他對還是錯
先揍再說


照你這樣說什麼事情都用暴力解決就好了,那還需要法律嗎?

今天也不是說,對方先襲警,警察作自我防衛的動作,

中午的TVBS的新聞有報,很明顯的那個員警用腳踹那個少年的動作就是很明顯了,

還說什麼"踩地板",最好踩地板腳有抬那麼高啦!

"管他是對事錯先揍再說",我看如果你是警察的話,你應該沒多久就會被革職了吧!

對警察始終沒什麼好印象,家裡的有兩個人從事警察,一個做到分局長因為貪污被關進監獄裡

吃牢飯,退休金還沒了,一個是好好的員警不做,去賭博欠下大筆債務,人就消失了,留下自己的

妻子跟兒女不管........說不好聽一點警察都只是"掛牌流氓"而已......
舊 2005-07-13, 03:10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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