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沒有按照規定執勤,利用"警察做該做的事情"時趁機做出"警察不該做的事情",
這個就沒有關係?即使是張錫銘,要抓他也要照規矩來吧?如果視規矩為無物,那還要法律做什麼?
警察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維護規矩的人帶頭破壞規矩
說真的....像我這樣踏進海X分局的時候,我真的很懷疑,我是到警察局還是進了哪個幫派的事務所?
不管他做的事情本身是對的還是錯的,沒有符合規定還有瀆職,這都是確實的吧?
即使是便衣警察也要佩帶證件,因為對象是小流氓所以就警察做錯事違反規定甚至有可能是
公報私仇就看不到了?至少在我看來...他們的行事風格,我真的不能茍同....紀律這兩個字
在他們身上我真的沒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