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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Y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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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22
引用:
作者Elros
這個要看當初所簽立的投資合約
並不是說拿就可以拿回來的
更何況拿回來後又能填多少缺口
當務之急是將政府的稅務制度整頓好
而不是挖東牆補西牆.....

真好笑,還要看當初所簽立的投資合約
當初BOT是政府不必花一毛錢
現在是阿扁利用國營事業巧立名目去投資的
這些都是民脂民羔阿
不把人民的錢當錢用
哼,送牠一個凸
舊 2005-07-09, 11:47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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